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4-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公需科目必修课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5 个专题;选修课程为:疫情防控、医养健康、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专业科目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站(http://zsgx.mohrss.gov.cn/zsgx/index.html) 查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73.255.69:9080)查询,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乡村振兴)是我市唯一的入选市级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请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网址:http://www.wfgsxy-jxjy.com/联系电话:6053227

四、各镇街、部门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继续教育工作精神,及时化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效。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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