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4-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要求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系列课程,“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内容。

专业科目2021 年专业科目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南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在管理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好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 12 31日。

二、学习形式和途径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形式开展。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人社部门可开展面向本行业、本地区的培训活动。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专业技术人员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为更好的服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建设了“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信息服务系统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常用服务—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自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我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将从系统调取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纸质证书。开始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加强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有素质、有能力、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工作力度,主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全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尽登”,切实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继续教育基地名称和网址

基地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乡村振兴)    

线上平台网址:http://wfgsxy-jxjy.com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9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