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片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1)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 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我市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4 12月31日止。

二、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5 个 专题,选修课程为: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 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 素养等。专业科目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

识更新工程 ”网站(http://zsgx.mohrss.gov.cn/zsgx/index.html)查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73.255.69:9080)查询,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乡村振兴)是我市唯一的入选市级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www.wfgsxy-jxjy.com/,联系电话:17506461120徐老师  0536-6053227王老师),请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监督电话:0536-6112706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潍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5 月 9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